1.本園於收費基準表上,一學期為:「本園第一學期教保服務期間起迄日為 08 月 01 日至隔年 01 月 31 日,第一學期以 6 個月計;第二學期教保服務期間起迄
日為 02 月 01 日至同年度 7 月31 日,第二學期以 6 個月計。」
2.本園全學年(含上、下二個學期)教保服務期間以一年計算,上下學期各以六個月計算,教保服務期間休假日配合當學年度人事行政局公布日期,另每學期設
有五日停托消毒日,將另行通知公告。
3.幼兒於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中途入園,應依幼兒就讀日起算,按比例覈實收費。
4.收款方式:
| 收款方式 | 付款時間 | |
|---|---|---|
| 學費 | ATM轉帳、網路銀行轉帳或超商繳款 | 請於新學期第一個月完成繳費。 |
| 延托費 |
次月 01 日發放收費單。 次月 15 日前完成繳費。 若遇到國定假日提前開立收費單,延後下一個工作日收費。 |
|
| 代收費 | 請於新學期第一個月完成繳費。 | |
| 各項費用繳交後,本園均發收據放置於聯絡簿中。 | ||
※退費:
- 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19條規定辦理。
- 幼兒於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離園者,應依幼兒就讀日起算,按比例覈實退費。
- 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?妥請假手續,或依法令停課日數,連續五日以上者(不含例假日),應按幼兒每人每月實際繳交費用,乘以請假或停課日數占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之比率。 ※計算試範例:學費÷教保服務日數*請假日數=退費數額;2000元÷20天*5天=500元
- 病假連續5日以上,請於上課日3天內繳交假單(恕不受理逐日請假者),如有特殊需求請主動告知園方,逾期不受理。
- 學期中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原因強制停課,幼兒於停課期間配合停課者,依配合停課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之比例退費。
- 請假手續:家長請填寫幼生請假單,經班級導師、行政教師簽名確認及園長審核後,會計則核算應退金額辦理退費。
- 環境消毒整理與備課日停課 5天不予退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