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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 要
★重要★113學年第2學期【高三】重修科目及名單公告
公佈單位
教務處
公佈日期
2025/6/10 下午 02:27:00
公佈內容
重修注意事項:
一、重修名單及重修科目公告如附件。
二、重修科目為自學輔導者同學請於6/11(三)前直接向授課教師報到。
三、重修科目如有遺漏或錯誤,請於6月11日(三)前,至註冊組查詢。
四、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第四條:「學生重修或補修期間,其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,該科目評量成績以零分計算。」
附件檔案
截止日期
2025/7/10 下午 11:59:00
公佈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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